大连商品交易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Dalian Commodity Exchange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 Ltd.

中心监管
Supervise
   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负责对大连商品交易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结算所")的日常监管。大连结算所作为金普新区金融管理先行先试的重要平台和加快金融业创新发展、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基础设施,将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金普新区权益类及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发[2016] 1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各项政策、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全面监控各类金融风险,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