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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26宗市场操纵案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大连结算所 | 发布时间: 2016-11-24 | 5094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沪港通”开通两年来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件被查处,市场目光又一次聚焦操纵市场行为。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26宗操纵市场案件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占同期行政处罚案件的近两成。

   数据显示,2011年证监会查结市场操纵案件9起,2014年19起,2015年攀升至71起。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新立案市场操纵案件52起,比2015年同期增长68%。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操纵案件有五大特征:第一,将一种或多种传统操纵手法与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跨市场、跨边界等新事物、新情况相嫁接,导致操纵形式不断翻新,取证、认定难度前所未有;第二,不少个人大户操纵手法凶悍,在敏感时点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第三,操纵行为人利用融券、场外配资等杠杆融资撬动巨额资金,放大违法收益,案件罚没款金额随之屡创新高;第四,有的私募基金、咨询机构和人员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打着“市值管理”的旗号操控信息披露节奏和内容,滥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破坏投资者信心;第五,通过本地或跨境程序化交易高频双向申报、频繁撤单甚至自成交,滥用技术优势操纵市场破坏公平。

   据了解,由于操纵行为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快速流变性,全球监管机构对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或认定标准。这类案件既是世界各国证券监管机构查处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从中国证监会的表态来看,对于操纵市场行为是“零容忍”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